北京药盾公益基金会眼科药学专业委员会, 中国药师协会药物治疗管理工作委员会, 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临床药学分会
玻璃体腔注射(IVI)是利用注射器将药物运送至玻璃体腔的给药技术,目前已有多个IVI药物相继获批用于治疗眼底疾病,包括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类药物、眼内缓释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等,同时,也存在多种超说明书用于IVI的药物。目前尚缺乏针对IVI药物临床应用的药学服务指导文件。为推动IVI药物药学服务工作的开展,北京药盾公益基金会眼科药学专业委员会,中国药师协会药物治疗管理工作委员会,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临床药学分会组织专家根据临床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研究数据、指南及文献等,制定本共识。本共识对临床应用IVI药物的特点,注射前、注射中及注射后的相关药学服务等内容进行梳理,对5个临床问题形成26条推荐意见,供各级医疗机构开展IVI药物药学服务时使用。使用者为各级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包括药师、医师、护士等相关工作人员),药事服务目标人群主要是应用IVI药物的患者。